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京盛凯法律中心
联系人:
潘俊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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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:182-0369-217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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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举办“《
公司法司法解释(四)》理解与适用”高级研讨班的通知
【2017年1月14日(周六)--15日(周日)杭州市】
研讨费2980元/人
一、《公司法司法解释(四)》的出台背景及意义
二、《公司法司法解释(四)》的基本内容
三、决议效力纠纷案件的审理
(一)公司决议无效的判断
(二)公司决议可撤销的判断
(三)公司决议不成立的判断
(四)公司决议效力之诉的原被告及其他诉讼当事人地位
(五)决议的内外效力
(六)《公司法司法解释(四)》决议效力审理规则的适用:以十大疑难案例为分析对象
四、股东知情权纠纷案件的审理
(一)知情权的主体
(二)会计凭证查阅
(三)“不当目的”的判定
(四)知情权胜诉判决的执行
(五)不当行使知情权的责任
(六)董事高管的民事责任
(七)《公司法司法解释(四)》知情权审理规则的适用:以十大疑难案例为分析对象
五、利润分配请求权纠纷案件的审理
(一)当事人的诉讼地位
(二)有分红决议的诉讼
(三)无分红决议的诉讼
(四)《公司法司法解释(四)》分红权审理规则的适用:以十大疑难案例为分析对象
六、优先购买权纠纷案件的审理
(一)优先购买权适用范围的限定
(二)如何判断“同等条件”
(三)对老股东书面通知义务的判断
(四)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期间
(五)损害优先购买权的救济
(六)特殊场合交易条件的认定
(七)《公司法司法解释(四)》优先购买权审理规则的适用:以十大疑难案例为分析对象
七、公司诉讼与股东代表诉讼案件的审理
(一)当事人的诉讼地位
(二)股东代表诉讼的参加
(三)股东代表诉讼中的调解
(四)股东代表诉讼胜诉利益的处置
(五)股东代表诉讼的费用承担
(六)双重代表诉讼
(七)《公司法司法解释(四)》代表诉讼审理规则的适用:以十大疑难案例为分析对象
八、从公司法司法解释(一)到(四)
(一)公司纠纷类型的新发展
(二)商事裁判的理念与司法解释的制定
(三)无规则下的公司纠纷解决
主讲专家:胡老师
北京大学法学博士,国家法官学院教授,民商事审判教研部主任;
相关费用:
参加代表须交会议研讨费2980元/人(含研讨费、专家报告、茶歇、资料、场地、会务)。统一安排食宿,费用自理。
京盛凯近期课题安排
僵尸企业处置、破产案件审理、重整、清算法律实务以破产法司法解释为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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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:2016.12.17(周六)-12.18(周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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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点:济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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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讲老师:胡老师,北京大学法学博士,国家法官学院教授,民商事审判教研部主任
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审理思路与诉讼技巧暨疑难案例解析——法官的庖丁解牛之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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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:2016.12.17(周六)-12.18(周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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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点:上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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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讲老师:周法官,年审结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百件以上